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机构设置

就业指导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0

1.负责拟定学校就业工作规划,制定就业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撰写《就业质量年报》《就业力诊断报告》《就业意向调查报告》等数据报告;

3.负责设计并组织开展职业发展咨询与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活动;

4.负责举办各类就业指导活动;        

5.负责管理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就业形象大使队伍;

6.负责组建和服务校内外“生涯导师”队伍;

7.负责《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8.负责围绕就业问题开展相关调查与科学研究;

9.负责组织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就业类活动;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就业指导电话:  80789787


社交媒体

    • 心理中心微信

    • 勤助中心微信

    • 优秀辅导员工作室

    • 心理协会微信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邮编:050024|邮箱:xsc@mail.hebtu.edu.cn|版权所有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