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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流程说明(试行)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0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故需要请假离校,应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制度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原则上,校内学生请假,需当面到辅导员处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辅导员要面对面了解情况,审核请假事由,关心关爱学生,做好后续联络管理。凡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校。请假学生应按照请假时限,按时返校,到辅导员处当面履行销假手续,并在钉钉上提交销假申请。

2.学生请假3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3天以上,1周以内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主管领导审批;1周以上,2周以内的,由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学生处审批;2周以上的,由辅导员、学院主管领导和学生处签署意见后,上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学生因病请假,辅导员视病情状况,报校医院审批。

3.凡请假者,须经教学系统同意;如请假较长,需家长知情,并进行离校安全教育。

实习请假:7天及以上实习假,学生需向学院报“家长知情情况(注:形式可以多样)”、“用人单位证明”;在网上提交请假申请时,仅需拍照上传“用人单位证明”,但请详细填写请假事由。辅导员在审批时,请与学院教学系统和家长沟通确认,对请假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并以评论形式注明“已与教学沟通,家长已知晓”字样。“家长知情情况”、“学院教学同意文本材料”、“安全提示内容(注:学院自拟)”无需上传,学院要留存好相关工作记录和资料。

生病请假:7天及以上病假,需同时报校医院,学生需向学院报“家长知情情况(注:形式可以多样)”。在网上提交请假申请时,需拍照上传“医院诊断证明”;如本人无法提交请假申请,可由辅导员代为提交。辅导员在审批时,请与学院教学系统和家长沟通确认,对请假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并以评论形式注明“已与教学沟通,家长已知晓”字样。“家长知情情况”、“学院教学同意文本材料”、“安全提示内容”无需上传,学院要留存好相关工作记录和资料。特殊情况涉及本人隐私,可提交纸质版请假申请。

因事请假:7天及以上事假,学生需向学院报“家长知情情况(注:形式可以多样)”。在网上提交请假申请时,学生需请详细填写请假事由。辅导员在审批时,请与学院教学系统和家长沟通确认,对请假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并以评论形式注明“已与教学沟通,家长已知晓”字样。“家长知情情况”、“教务同意的文本材料”、“安全提示内容”无需上传,学院要留存好相关工作记录和资料。

4.凡学生请假离校时间,包含22:30至次日6:00时段的,需辅导员审批后,在钉钉上分享给学生公寓中心任翠娟老师备案。温馨提示:已经在学生公寓中心备案的,将不在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统计之列。

5.解释说明:因学生请假离校涉及学生安全,钉钉“学生线上请销假”虽然方便,但有可能会减弱师生之间“面对面”交流。因此,当学生提交请假申请后,辅导员需要“面对面”了解情况(特殊情况除外),请假时间较长的,副书记需要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体现学校、老师对学生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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