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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程序

发布时间:2025-10-22 浏览次数:0次

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程序


(一)省内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

(二)学生处负责本专科生的信息汇总、系统审核和资助办理等相关工作,教务处负责教科书费的计算和免除工作。

(三)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初步审核后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其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3. 按照教育厅通知的账号信息,学生处登录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学生的系统查询审核。

4. 按照系统审核结果,学生处将审核通过名单送交教务处和财务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5.按照省资助中心的最新要求,我校将通过“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核实学生建档立卡身份,以系统中“是否原建档立卡脱贫户”查询结果作为是否执行“三免一助”政策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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