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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17 浏览次数:0

    长期以来,国家开发银行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有关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积极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服务广大学子,贷款办理手续非常简便。贷款申请材料如下: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二)续贷所需材料
    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需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续贷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往现场申请即可。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呼叫中心95593进行咨询。也可咨询相关县资助中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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