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司函[20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推动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二、参赛人员
在全国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流程
分为初选、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选:初选工作由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厅)负责。4月30日之前,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自主推荐或选拔不超过3名辅导员参加复赛,并将《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报名表》(参见附件1)报送辅导员研究会。
复赛和决赛:包括自我介绍与展示、基础知识测试、微博写作、主题班会、谈心谈话、案例分析等项目(参见附件2),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广大高校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作为交流经验、创先争优的过程,以赛促建,进一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辅导员研究会:
闫家强,电话:0531-88361028,传真:0531-88362836,电子邮箱:fudaoyuan@sdu.edu.cn
2. 教育部思政司:
赵甘,电话:010-6609667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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