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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3 浏览次数:0

教思政司函[20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推动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二、参赛人员

  在全国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流程

  分为初选、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选:初选工作由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厅)负责。4月30日之前,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自主推荐或选拔不超过3名辅导员参加复赛,并将《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报名表》(参见附件1)报送辅导员研究会。

复赛和决赛:包括自我介绍与展示、基础知识测试、微博写作、主题班会、谈心谈话、案例分析等项目(参见附件2),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广大高校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作为交流经验、创先争优的过程,以赛促建,进一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辅导员研究会:

  闫家强,电话:0531-88361028,传真:0531-88362836,电子邮箱:fudaoyuan@sdu.edu.cn

  2. 教育部思政司:

  赵甘,电话:010-66096672

  附件:1. 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报名表.doc

     2. 复赛和决赛参考项目.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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