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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0

1.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与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4.负责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5.负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做好预警、干预工作;

6.负责培训和督导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

7.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任课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8.负责指导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心理咨询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运行与维护工作;

10.负责做好河北省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1. 负责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学生体育工作;

12. 负责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13.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心理健康电话:807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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