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机构设置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0

1..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思想教育活动;

3.负责学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4.负责防范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5.负责学工队伍民族教育管理工作培训;

6.负责新疆内派教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80789769


社交媒体

    • 心理中心微信

    • 勤助中心微信

    • 优秀辅导员工作室

    • 心理协会微信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邮编:050024|邮箱:xsc@mail.hebtu.edu.cn|版权所有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