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少数民族学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做最美新疆人”暨第六届少数民族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做最美新疆人”暨第六届少数民族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主题教育活动,用身边榜样引领学生,用先进事迹激励学生。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倡导勤学笃志、自强不息,号召勇于实践、甘于奉献,争做民族团结践行者、守护者,努力营造良好学风,构建和谐稳定校园环境。
二、推荐范围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三、推荐标准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学业学习、文体活动、民族团结、励志笃学、教育技能、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数民族学生中起到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作用。
1.学习方面:学习刻苦、进步明显、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
2.民族团结方面: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与各民族学生相亲相爱、相互帮助,践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积极主动维护民族团结。
3.文体方面: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同时能够通过文体活动,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与其他民族同学交往、交流、交融。
4.职业技能方面:在国语水平、汉字书写、教学技能、非师范职业技能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5.发挥骨干作用方面:政治素养过硬,担任学生干部和骨干期间,积极为学生服务,做好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6.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为社会、为家乡做贡献,取得优异成绩或表现突出者。
7.励志笃学方面:家境贫困,能够厉行节俭、自强不息、专心学习,通过自身努力,克服困难,在学业上不断取得进步。
四、推荐程序
(一)4月12日前学院宣传动员,学生填写申报表(附件)。
(二)4月22日前学院完成初选,确定推荐人(人数不限),审核先进事迹材料。
(三)学院将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不少于1500字)和一张生活照片电子版(3M以上)统一报给娄哲老师。联系方式:80789771,电子邮箱:1391500355@qq.com。
(四)4月30日前学校将组织联评,最终确定获选名单,获选学生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做最美新疆人”暨第六届少数民族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五)最终获选的2016级学生可通过录制VCR形式参与“做最美新疆人”暨第六届少数民族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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