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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程序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次数:0

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资助程序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

(二)学生处、研究生院和民族学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和专科生的信息汇总、材料收集和资助办理等相关工作。教务处负责本科生教科书费的计算和免除工作。学生处汇总全校信息,负责与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

(三)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扶贫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学院初步审核后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建档立卡学生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报送学生处(或研究生院、民族学院)、教务处和财务处。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或及时退还其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3. 学生处将全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后,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等待审核。

4. 学生处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后,将结果分别发送至研究生院、民族学院和教务处。各部门分别会同财务处,对审核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做学宿费免除手续,对未获助学金的统一补发助学金,对审核为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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