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程序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
(二)学生处负责本专科生的信息汇总、材料收集、系统审核和资助办理等相关工作,教务处负责教科书费的计算和免除工作。
(三)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扶贫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学院初步审核后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建档立卡学生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其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3. 按照教育厅通知的账号信息,学生处登录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进行申请学生的系统查询审核。
4. 按照系统审核结果,学生处将审核通过名单送交教务处和财务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5. 各学院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学生原始申请材料由学生处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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