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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金管理办法》和评定2015-2016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生处制定了《河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2016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金已拨付我校,请依据《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行评定、审核和公示,并于12月30日前将《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金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报送至师生活动中心B211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xsc@mail.hebtu.edu.cn。联系人:刘占平,电话:80789766。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2.《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金管理办法》

3.《河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4.《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金申请表》

  5.《学院汇总表》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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