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心理委员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安排》,经过学院推荐和学校评审,现评选出10位“十佳心理委员”和17位“优秀心理委员”,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6月19日中午之前,向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师生活动中心B-207室)。
电 话: 80789767(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E-mail:xsc@hebtu.edu.cn
联系人:田艳燕
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2017-2018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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