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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师范大学 优良学风星级班集体、邓颖超班以及优良学风星级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表彰优良学风星级班级、邓颖超班和优良学风星级宿舍,进一步推动班风、学风建设,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上学年部署的《关于开展“邓颖超班”、优良学风星级班级及优良学风星级宿舍创建创评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优良学风星级班级和优良学风星级宿舍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邓颖超班”、优良学风星级班级及优良学风星级宿舍创建创评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已上交《星级班级申报表》,在学风督察中班级无违纪行为,且达到相关细则要求的班级和宿舍,(见附件8)可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各学院请参照《2017年优良学风星级班集体评选各学院参评指标》(附件4)上报候选星级班级,“邓颖超班”在五星级班级的基础上进行评定。(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自评自查阶段(10月20日 - 10月30日)

参评班级根据创评细则对学风建设情况进行自评、自查,确定学院候选班级、宿舍,并填写《2017年优良学风星级班级考察表》(附件5)、《2017年优良学风星级宿舍考察表》(附件6),由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后于10月26日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并将《参评2017年优良学风星级班级、星级宿舍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xsc@mail.hebtu.edu.cn;联系电话:80789764 。

2.学校联评阶段(10月31日-11月16日)

由学校成立的优良学风星级班集体和优良学风星级宿舍创评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创评细则、班级学风督察成绩和评选条件对各类优良学风星级班集体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测评,评选出本学年优良学风五星班级(候选)、优良学风四星班级、优良学风三星班级以及优良学风五星宿舍、优良学风四星宿舍和优良学风三星宿舍。

3. 汇报展示

由优良学风五星班级候选班级班长(委)做汇报展示,优良学风星级班级创评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从优良学风五星班级候选班级中评选出本年度优良学风“邓颖超班”最高荣誉获奖班级,优良学风五星级班随之确定。

三、注意事项

1.星级班集体和星级宿舍的评选工作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浓厚校风学风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本次评选活动,在全体学生中深入开展学习和弘扬先进典型的活动,以达到激励和弘扬先进,树立优良学风的目的。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良学风星级班级和星级宿舍的评选工作。学校将把评选结果与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和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联系起来,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3.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名额公开、评选公开、结果公开,使评选工作公正、公平、有序,严格把关,防止评选工作的随意性。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取消“星级班级”与“星级宿舍”的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4.各学院须按照通知要求成立评审小组,仔细审查评选,并在规定日期内上交评选材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河北师范大学“邓颖超班”评选办法》

《河北师范大学优良学风星级班级评选细则》

《河北师范大学优良学风星级宿舍评比细则》

《2017年优良学风星级班集体评选各学院参评指标》

《2017年优良学风星级班级考察表》

《2017年优良学风星级宿舍考察表》

《2017星级班级、星级宿舍汇总表》

《可参评2017星级班级班级、宿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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