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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处分提交材料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4 浏览次数:0

                                       违纪处分提交材料说明

一、“个人陈述”一份。

当事人须将违纪事件时间、地点、违纪过程、违纪事实等进行详细陈述。结束陈述后须签名并填写陈述日期。

二、《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拟处分告知书》一份。

被告知人(当事人)本人签字、告知人(辅导员)签字。

三、《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分申辩记录表》一份

“学生陈述申辩记录”栏:当事人应当填写陈述申辩主要内容。如没有要陈述申辩的可填写“无”。

四、座谈会记录一份。

1、座谈会题目为“关于某某违纪事件座谈”。

2、参加人员为学生副书记、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当事人。主持人应为学生副书记。

3、座谈会内容:

(1)、当事人对违纪事件的反思。

(2)、主持人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可能要受到的处分类型。(如严重警告处分)。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座谈会结束后应将座谈会记录交给当事人阅读。当事人阅读座谈会记录准确无异议后应在座谈会记录后签名。

五、《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二份。

1、“主要错误事实”栏:填写违纪时间、地点、违纪事实。

2、“学院意见”栏:填写“经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建议给予 某某 XXX处分”。

3、当事人签字。

六、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一份。(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七、相关证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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