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处分提交材料说明
一、“个人陈述”一份。
当事人须将违纪事件时间、地点、违纪过程、违纪事实等进行详细陈述。结束陈述后须签名并填写陈述日期。
二、《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拟处分告知书》一份。
被告知人(当事人)本人签字、告知人(辅导员)签字。
三、《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分申辩记录表》一份
“学生陈述申辩记录”栏:当事人应当填写陈述申辩主要内容。如没有要陈述申辩的可填写“无”。
四、座谈会记录一份。
1.座谈会题目为“关于某某违纪事件座谈”。
2.参加人员为学生副书记、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当事人。主持人应为学生副书记。
3.座谈会内容:
(1)当事人对违纪事件的反思。
(2)主持人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可能要受到的处分类型。(如严重警告处分)。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座谈会结束后应将座谈会记录交给当事人阅读。当事人阅读座谈会记录准确无异议后应在座谈会记录后签名。
五、《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二份。
1.“违纪事实”栏:填写违纪时间、地点、违纪事实。
2.“学院意见”栏:填写“经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建议给予 某某 XXX处分”。
3. 当事人签字。
六、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一份。(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七、相关证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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