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部分高校根据交流辅导员选拔条件和岗位情况,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了申报。根据岗位提供情况和辅导员报名情况,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审核报名辅导员的申报材料后,对报名辅导员进行了考察,确定了拟交流人员及岗位(见附件),现予公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闫家强:0531-88361028;
传 真:0531-88362836
附件:拟交流人员及岗位.doc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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